广东农商联合银行呼之欲出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广东省农信联社”)日前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提到,2025年将突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改制组建农商联合银行工作。
据了解,目前组建农商联合银行主要采取“上参下”和“下参上”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各具特点。
2024年7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召开2024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提出,巩固广东农合机构“1+7”市场体系。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未来将组建的广东农商联合银行,有望在“1+7”市场体系下,探索独具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
“1+7”市场体系
广东省农信联社设立于2005年,由广东省内4家地市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95家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愿入股组成。广东省农信联社履行对辖内农商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随着广东省农信系统改革持续推进,目前,广东省内县(市、区)级农信联社已全部改制为农商银行。其中,广州农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东莞农商银行、顺德农商银行、南海农商银行等7家农商银行(以下统称“头部农商银行”)先后脱离广东省农信系统,转由当地政府直接管理,并与广东省农信联社共同形成“1+7”市场体系。这一改革举措,不仅优化了农信系统管理架构,也为头部农商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实践表明,头部农商银行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例如,东莞农商银行推出特色金融产品,支持当地制造业与小微企业发展;广州农商银行积极探索金融创新与综合服务,为城市建设与产业升级提供了资金支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金融首席研究员冯兴元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即将组建的广东农商联合银行也将与头部农商银行共同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广东省农商银行改革发展。
冯兴元认为,在“1+7”市场体系下,头部农商银行按规定接受地方政府管理、监管部门监管。这种管理体制,既保证了头部农商银行发展方向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又确保其运营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另据记者了解,头部农商银行脱离广东省农信系统时,并非简单“一脱了之”,还承担了其他个别农商银行的管理责任。
比如,2022年,东莞农商银行发布公告称,经广东省政府同意,东莞农商银行和普宁农商银行的管理权从广东省农信联社整体移交至东莞市政府。东莞市政府委托东莞农商银行协助管理普宁农商银行,协助做好普宁农商银行日常治理和经营管理,指导督促普宁农商银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推动其持续良好发展。
这种“托管”模式,既体现头部农商银行责任担当,也为地方金融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冯兴元表示,头部农商银行可从以下几方面推动“托管”农商银行发展,一是完善后者治理机制,完善现代银行治理框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提升决策科学性;二是提升后者业务能力,引入自身成熟的金融产品,结合当地需求定制化适配;三是加强风控,导入自身风险评估模型与预警机制,加强信贷全流程管理,压降不良率;四是加强人才培育与管理,选派资深管理人才挂职指导,提升委托管理的农商银行的战略规划与执行能力。此外,在充实资金、化解债务、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头部农商银行也可发挥积极作用。
改革持续推进
2022年以来,随着农信社改革持续推进,我国已成立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等多家农商联合银行。
对各地农商银行而言,农商联合银行是强有力的服务支撑平台。从资源整合角度看,农商联合银行可汇聚辖内农商银行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比如建立统一数据中心,集中处理辖内农商银行数据,提升数据处理效率与安全性;搭建联合培训平台,为辖内农商银行员工提供统一专业培训。
在业务协同方面,农商联合银行能促进辖内农商银行开展合作。在信贷业务上,可组织辖内多家农商银行联合放贷,分散风险的同时满足大型项目资金需求;在中间业务上,联合开发代收代付、代理保险等业务,拓展业务范围,增加收入来源。
冯兴元认为,在独特发展模式下,广东农商联合银行可组织成员单位间的资金调剂,加强可持续经营能力,确保成员单位间资金流转高效、安全。同时,协助成员单位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优化风险评估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等,提高成员单位风险防控能力。此外,广东农商联合银行还可提供标准化、数字化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备选方案,为成员单位提供不良资产处置的技术支持和经验指导,加强科技赋能,为成员单位提供统一信息科技平台,包括核心业务系统、电子银行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促进成员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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